「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自考招生有三年制本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网三年制自考,是广西电子科技大学唯一的快速升本科的新政策,这个收费是比普通自考高1500左右一年的学费,这个最大的优势就是 专科毕业证(免考)+本科毕业证(考试58分合格就可以颁发了)。三年制也是我们电子科技大学最大的亮点. 我们的官方招生网址 也是三年制本科以及 2+2专升本唯一的报名网址。电话就是你说的那个电话!

三年制自考,是广西电子科技大学唯一的快速升本科的新政策,这个收费是比普通自考高1500左右一年的学费,这个最大的优势就是 专科毕业证(免考)+本科毕业证(考试58分合格就可以颁发了)。三年制也是我们电子科技大学最大的亮点. 我们的官方招生网址 也是三年制本科以及 2+2专升本唯一的报名网址。电话就是你说的那个电话!

电子科技大学录取分数线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四川的录取分数线是631分。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选拔录取规则:1、完成报名的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学校将于2020年6月底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公示。2、学校将根据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扩展资料一、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科和综合改革类的农村学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注: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完成。二、招生计划我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参考资料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普通高校在川招生本科一批院校录取调档线出炉参考资料来源: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电子科技大学在四川2019年电子信息类(信息与通信)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73分,电子信息类(信息与通信)专业的录取最低分数为662分。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电子科技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扩展资料:电子科技大学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按相关规定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参考资料来源:电子科技大学——历年分数
我就是通信的,不过具体的分数线我也记不得了,给你个地方你自己看去吧!打开参考资料处的链接就行了!

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四川的录取分数线是631分。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选拔录取规则:1、完成报名的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学校将于2020年6月底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公示。2、学校将根据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扩展资料一、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科和综合改革类的农村学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注: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完成。二、招生计划我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参考资料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普通高校在川招生本科一批院校录取调档线出炉参考资料来源: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电子科技大学在四川2019年电子信息类(信息与通信)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73分,电子信息类(信息与通信)专业的录取最低分数为662分。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电子科技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扩展资料:电子科技大学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按相关规定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参考资料来源:电子科技大学——历年分数
我就是通信的,不过具体的分数线我也记不得了,给你个地方你自己看去吧!打开参考资料处的链接就行了!
电子科技大学在四川2019年电子信息类(信息与通信)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73分,电子信息类(信息与通信)专业的录取最低分数为662分。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电子科技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扩展资料:电子科技大学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按相关规定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参考资料来源:电子科技大学——历年分数
我就是通信的,不过具体的分数线我也记不得了,给你个地方你自己看去吧!打开参考资料处的链接就行了!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第三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五条 学校代码:10336。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八条 就学地点: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区就读。第九条 学校简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防科工局共建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6年,是我国较早成立的一所以信息科技(IT)学科为主导的高等院校,先后隶属于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和信息产业部等中央部委。学校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是一所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入选全国百强高校、全国新生质量百强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百强高校。学校是浙江省乃至我国信息技术领域人才平台培养的重要基地,建校65年来,为我国的IT行业培养输送了16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学校的一大批校友成为我国著名IT企业的领军人物,被誉为“IT企业家的摇篮”、“卓越会计师的沃土”。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根据本科招生办公室报备的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制定监督方案开展监督。第四章录取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港澳台侨的招生计划以港澳台联招办审核为准。学校在总计划内预留20名计划,用于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超出计划数、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第十四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第十五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第十六条 学校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九条 关于招生专业(类)的名称:学校2020年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及专业的培养方向,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第二十条 关于招生专业(类)及其对应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其中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第二十一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顺序,执行以下规定:(一)新高考省份生源: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新高考改革省(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调档比例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为1:1。进档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组内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二)江苏省生源:考生选测科目要求等级达到B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须均合格(即5合格)。对进档的考生,实行“专业级差法”,相邻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三)其他省外生源:1.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均有专业志愿时,等效投档成绩高的考生优先。2.专业投档规则: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实行“专业级差法”,相邻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按等效投档成绩的高低录取,当等效投档成绩相同时,综合素质好、相关科目高考成绩高等因素决定优先顺序。3.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的考生(不含6个新高考省份),按分数高低排序和专业填报率高低排序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三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我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如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单独设定其艺术(美术)类考生的投档分计算方式,从其投档规定。第二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校本科学习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港澳台侨的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港澳台侨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台湾地区的免试生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一)卓越学院的录取与选拔1.直招生(浙江省生源)按专业投档后录取在电子信息类(理工类实验班)的考生,入校后可自主选择进入智能硬件与系统(电子信息类)、智能计算与数据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与智慧健康(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财务(软件工程)、智能制造(机械类)和计算机科学英才班;按专业投档后录取在会计学(经管类实验班)的考生,入校后可自主选择进入智能财务(会计学)和数字化工程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类)。2.选拔生(全国生源)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除艺术类等学校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高考成绩符合我校卓越学院选拔条件者,经自愿申请和选拔测试,根据个人志愿和选拔综合分排序综合评定,按照平行志愿原则确定入围面试名单,经面试后予以录取。可录取在智能计算与数据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硬件与系统(电子信息类)、人工智能与智慧健康(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财务(会计学)、智能财务(软件工程)、智能制造(机械类)等7个创新实验班和计算机科学英才班。3.每个创新实验班招生人数不超过40人,计算机科学英才班招生人数不超过20人。选拔规则另行发布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和卓越学院网站。学生入校一年半后,由所在专业学院为主进行管理。(二)转专业承诺制在浙江省生源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中:1.超过一段线45分(含)的进档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内,须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考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类),确保考生入校后第二个学期转入申请转专业志愿中的第一志愿(除卓越学院和艺术类专业),考生入校后须无不及格课程及违纪情况;2.超过一段线40分(含)的进档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内,须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考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类),确保考生入校后第二个学期转入申请的3个专业志愿的其中之一(3个志愿须填满,除卓越学院和艺术类专业),考生入校后须无不及格课程及违纪情况。(三)优秀新生奖学金1.浙江省(不含艺术类):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前5000名,奖励20000元/人;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前7000名,奖励10000元/人;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前10000名,奖励5000元/人。2.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等实施新高考改革的文理不分科省(市)(不含艺术类):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市)前500名并且列该类考生人数前4%,奖励20000元/人;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市)前1000名并且列该类考生人数前4.5%,奖励10000元/人;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市)前2000名并且列该类考生人数前5%,奖励5000元/人。3.其他浙江省外生源(须第一志愿或平行A志愿报考我校,不含艺术类):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500名并且列理科考生人数前4%、文科前300名并且列文科考生人数前1%的新生,奖励20000元/人;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1000名并且列理科考生人数前4.5%、文科前500名并且列文科考生人数前1.5%的新生,奖励10000元/人;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2000名并且列理科考生人数前5%、文科前900名并且列文科考生人数前2%的新生,奖励5000元/人。第三十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第五章入学复查、收费和资助第三十一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二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普通类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初按学生所在专业(类)收取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具体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第三十三条 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学校特别设立由校友和社会企业捐赠的“新生发展基金”、“安克梦想教育发展基金”等助学金,用于资助2020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新生。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hdu.edu.cn咨询电话:0571-86915007监督电话:0571-86915055招生办微信订阅号:hdusos电子邮件:zhaosheng@hdu.edu.cn通讯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第三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五条 学校代码:10336。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八条 就学地点: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区就读。第九条 学校简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防科工局共建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6年,是我国较早成立的一所以信息科技(IT)学科为主导的高等院校,先后隶属于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和信息产业部等中央部委。学校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是一所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入选全国百强高校、全国新生质量百强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百强高校。学校是浙江省乃至我国信息技术领域人才平台培养的重要基地,建校65年来,为我国的IT行业培养输送了16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学校的一大批校友成为我国著名IT企业的领军人物,被誉为“IT企业家的摇篮”、“卓越会计师的沃土”。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根据本科招生办公室报备的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制定监督方案开展监督。第四章录取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港澳台侨的招生计划以港澳台联招办审核为准。学校在总计划内预留20名计划,用于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超出计划数、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第十四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第十五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第十六条 学校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九条 关于招生专业(类)的名称:学校2020年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及专业的培养方向,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第二十条 关于招生专业(类)及其对应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其中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第二十一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顺序,执行以下规定:(一)新高考省份生源: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新高考改革省(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调档比例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为1:1。进档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组内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二)江苏省生源:考生选测科目要求等级达到B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须均合格(即5合格)。对进档的考生,实行“专业级差法”,相邻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三)其他省外生源:1.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均有专业志愿时,等效投档成绩高的考生优先。2.专业投档规则: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实行“专业级差法”,相邻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按等效投档成绩的高低录取,当等效投档成绩相同时,综合素质好、相关科目高考成绩高等因素决定优先顺序。3.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的考生(不含6个新高考省份),按分数高低排序和专业填报率高低排序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三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我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如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单独设定其艺术(美术)类考生的投档分计算方式,从其投档规定。第二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校本科学习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港澳台侨的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港澳台侨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台湾地区的免试生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一)卓越学院的录取与选拔1.直招生(浙江省生源)按专业投档后录取在电子信息类(理工类实验班)的考生,入校后可自主选择进入智能硬件与系统(电子信息类)、智能计算与数据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与智慧健康(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财务(软件工程)、智能制造(机械类)和计算机科学英才班;按专业投档后录取在会计学(经管类实验班)的考生,入校后可自主选择进入智能财务(会计学)和数字化工程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类)。2.选拔生(全国生源)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除艺术类等学校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高考成绩符合我校卓越学院选拔条件者,经自愿申请和选拔测试,根据个人志愿和选拔综合分排序综合评定,按照平行志愿原则确定入围面试名单,经面试后予以录取。可录取在智能计算与数据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硬件与系统(电子信息类)、人工智能与智慧健康(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财务(会计学)、智能财务(软件工程)、智能制造(机械类)等7个创新实验班和计算机科学英才班。3.每个创新实验班招生人数不超过40人,计算机科学英才班招生人数不超过20人。选拔规则另行发布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和卓越学院网站。学生入校一年半后,由所在专业学院为主进行管理。(二)转专业承诺制在浙江省生源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中:1.超过一段线45分(含)的进档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内,须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考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类),确保考生入校后第二个学期转入申请转专业志愿中的第一志愿(除卓越学院和艺术类专业),考生入校后须无不及格课程及违纪情况;2.超过一段线40分(含)的进档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内,须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考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类),确保考生入校后第二个学期转入申请的3个专业志愿的其中之一(3个志愿须填满,除卓越学院和艺术类专业),考生入校后须无不及格课程及违纪情况。(三)优秀新生奖学金1.浙江省(不含艺术类):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前5000名,奖励20000元/人;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前7000名,奖励10000元/人;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前10000名,奖励5000元/人。2.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等实施新高考改革的文理不分科省(市)(不含艺术类):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市)前500名并且列该类考生人数前4%,奖励20000元/人;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市)前1000名并且列该类考生人数前4.5%,奖励10000元/人;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市)前2000名并且列该类考生人数前5%,奖励5000元/人。3.其他浙江省外生源(须第一志愿或平行A志愿报考我校,不含艺术类):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500名并且列理科考生人数前4%、文科前300名并且列文科考生人数前1%的新生,奖励20000元/人;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1000名并且列理科考生人数前4.5%、文科前500名并且列文科考生人数前1.5%的新生,奖励10000元/人;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2000名并且列理科考生人数前5%、文科前900名并且列文科考生人数前2%的新生,奖励5000元/人。第三十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第五章入学复查、收费和资助第三十一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二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普通类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初按学生所在专业(类)收取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具体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第三十三条 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学校特别设立由校友和社会企业捐赠的“新生发展基金”、“安克梦想教育发展基金”等助学金,用于资助2020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新生。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hdu.edu.cn咨询电话:0571-86915007监督电话:0571-86915055招生办微信订阅号:hdusos电子邮件:zhaosheng@hdu.edu.cn通讯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大学 航电的三位一体有哪些专业,什么要求。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化优秀人才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将在2012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选拔优秀人才。一、选拔对象: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浙江省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二、招生计划、批次及专业总计划数为10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8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科类 批 次 招生专业计划数文科 一 批 国际经济与贸易10工商管理类 10理科 一 批 电子信息工程类20通信工程 2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工商管理类 20三、报考条件: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学业水平测试5个(含)以上科目为A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的考生,可申请报考。四、报名方式1.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2.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3月2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3.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书面材料如下: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③身份证复印件;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⑥个人陈述(需手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4.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五、选拔程序1.材料初审:学校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2.笔试:如通过初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如通过初审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不安排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环节。3.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由两部分组成。(1)中学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的成就。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获得素质特长分(满分20分,详见附件1):a.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b.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奖;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c.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d.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个人项目三等奖(含)以上,或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e.体育特长类(限田径、篮球、游泳、羽毛球四项):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2)面试面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素质特长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五、录取办法1.入选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高考一类科目组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2.入选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投档,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分计分办法(三项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30%+高考文化分(含模块分)×50%。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5A 6A 7A 8A 9A 10A 11A及以上成绩折算(分) 70 75 80 85 9095100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报考人数的85%以内。六、相关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上午9:00至3月25日下午16:00;2.材料邮寄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25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3.学校书面评审时间:3月26日-4月10日;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及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4月11日-4月20日;5.学校综合测试时间:4月21日至4月22日;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30日起。七、收费标准 报名费:110元/人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化优秀人才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将在2012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选拔优秀人才。一、选拔对象: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浙江省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二、招生计划、批次及专业总计划数为10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8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科类 批 次 招生专业计划数文科 一 批 国际经济与贸易10工商管理类 10理科 一 批 电子信息工程类20通信工程 2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工商管理类 20三、报考条件: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学业水平测试5个(含)以上科目为A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的考生,可申请报考。四、报名方式1.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2.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3月2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3.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书面材料如下: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③身份证复印件;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⑥个人陈述(需手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4.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五、选拔程序1.材料初审:学校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2.笔试:如通过初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如通过初审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不安排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环节。3.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由两部分组成。(1)中学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的成就。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获得素质特长分(满分20分,详见附件1):a.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b.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奖;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c.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d.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个人项目三等奖(含)以上,或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e.体育特长类(限田径、篮球、游泳、羽毛球四项):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2)面试面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素质特长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五、录取办法1.入选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高考一类科目组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2.入选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投档,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分计分办法(三项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30%+高考文化分(含模块分)×50%。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5A 6A 7A 8A 9A 10A 11A及以上成绩折算(分) 70 75 80 85 9095100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报考人数的85%以内。六、相关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上午9:00至3月25日下午16:00;2.材料邮寄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25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3.学校书面评审时间:3月26日-4月10日;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及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4月11日-4月20日;5.学校综合测试时间:4月21日至4月22日;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30日起。七、收费标准 报名费:110元/人

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分数线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四川的录取分数线是631分。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选拔录取规则:1、完成报名的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学校将于2020年6月底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公示。2、学校将根据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科和综合改革类的农村学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注: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完成。
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分数线如下:在本省录取分数线: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四川省(本一)理科564分。在外省市录取分数线:1、在贵州省(本一)理科608分。2、在黑龙江省(本一)理科606分。3、在湖北省(本科)物理类633分。4、在山东省(一段)综合类583分。5、在山西省(本一)理科616分。6、在云南省(一本)理科588分。主修课程信息技术导论、计算机职业道德、数学建模、离散数学、数据结构、数字逻辑设计、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基础、数据库原理及应用。软件工程基础、C程序设计语言、Java编程技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算法设计与分析、团队软件过程、编译技术等。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

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四川的录取分数线是631分。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选拔录取规则:1、完成报名的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学校将于2020年6月底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公示。2、学校将根据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科和综合改革类的农村学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注: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完成。
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分数线如下:在本省录取分数线: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四川省(本一)理科564分。在外省市录取分数线:1、在贵州省(本一)理科608分。2、在黑龙江省(本一)理科606分。3、在湖北省(本科)物理类633分。4、在山东省(一段)综合类583分。5、在山西省(本一)理科616分。6、在云南省(一本)理科588分。主修课程信息技术导论、计算机职业道德、数学建模、离散数学、数据结构、数字逻辑设计、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基础、数据库原理及应用。软件工程基础、C程序设计语言、Java编程技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算法设计与分析、团队软件过程、编译技术等。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
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分数线如下:在本省录取分数线: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四川省(本一)理科564分。在外省市录取分数线:1、在贵州省(本一)理科608分。2、在黑龙江省(本一)理科606分。3、在湖北省(本科)物理类633分。4、在山东省(一段)综合类583分。5、在山西省(本一)理科616分。6、在云南省(一本)理科588分。主修课程信息技术导论、计算机职业道德、数学建模、离散数学、数据结构、数字逻辑设计、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基础、数据库原理及应用。软件工程基础、C程序设计语言、Java编程技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算法设计与分析、团队软件过程、编译技术等。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

相关推荐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快抢沙发吧~
你 发表评论:
欢迎